我校大学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相关要求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同时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考务工作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中骨干成员。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3.复试专家组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技术保障组 学院分管招生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5.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 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防疫消毒用品的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消毒。
6.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稳。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复试的面试导师、考生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疫情防控培训和线上系统使用培训。
(三)学院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以质量为核心,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察,确保复试内容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三、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4月5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始,4月25日前结束。按照调剂程序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其中,学术型各专业(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083600生物工程、078000药学和100700药学)一志愿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应急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考生端。
五、复试保障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培训
3月27日前,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组织参与复试所有老师进行培训,做到培训并掌握后再上岗。
1.网络远程面试
在复试开始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每位考生能够熟练操作软件并熟悉复试流程:(1)提前将系统操作手册和复试流程发给考生学习;(2)提前与考生进行系统调试(研招网系统和腾讯会议系统)保证正常运行。同时,明确要求考生须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会同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技术手段,防止辅导机构参与作弊。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线上集中复试模式,复试考官集中至通风较好的标准化考场进行,配备电脑、摄像头和麦克风等硬件设备。
2.现场复试
对于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将提前告知考生现场复试流程、考场所在位置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考官务必落实防疫要求,负责本人所在复试场所的防疫工作。复试期间,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
(二)与考生积极沟通联系。
1.学院成立以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为组长,研究生秘书及青年教师组成的考生联系小组,通过电话、钉钉、邮箱等联系渠道与考生保持畅通联系,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通知考生复试的具体要求,让考生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2.学院安排专人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一对一关爱帮扶。重点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三)做好复试准备。
1.设立硕士研究生面试考务工作组,设组长1名(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组员若干人(由远程面试系统操作员和面试助理兼任)。与复试考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每位复试考生现状,确保每位考生了解复试实施细节,确保复试工作顺利有序,公平公正,并参考复试期间异常情况处理办法及时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
2.成立多个综合面试专家组,每组至少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另设面试助理1名。备用面试组1组,结构组成与以上相同。面试当天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
3.复试场地为学校内标准化考场。
4.研究生复试工作开始前成立各科目命题小组,设组长1名。命题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命题,命题小组根据考试形式确定考查内容并建立题库,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以质量为核心,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既能考查考生的真实水平,又能保证公平公正。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试卷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涉及的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专人专管,落实责任。
5.学院负责所有防疫物资及复试期间后勤保障的统筹安排。
(四)应急预案。
复试期间,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重点关注网络面试系统故障问题,如遇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拟采取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选网络面试系统;如遇网络、电源中断等特殊情形,现场与考生电话联系核实情况,并重新安排复试。所有特殊情形均由学院安排专人与学生做好对接并完成相关预案。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一)复试范围
1.一志愿考生: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经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主页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满足“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3.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接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择优复试、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科目总分为500分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不低于230分。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二)复试主要内容
1.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外语水平100分,总分300分。
(1)学术型各专业(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083600生物工程、078000药学和100700药学)一志愿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
考核形式以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专业知识:严格根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建立题库,考生在复试时随机抽题作答。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面试时考生综合能力的表现。
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采用线上笔试方式。
(2)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
考核形式以现场复试进行,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
专业知识:严格根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建立题库,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面试时考生综合能力的表现。考核方式为面试。
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
2.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纪委监察组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复试过程全程录屏。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我校复试考核记录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八、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类型 |
代码 |
专业(方向) |
学习方式 |
预计计划数 |
复试比例 |
学术型 |
08220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全日制 |
42 |
1:1.5左右 |
083600 |
生物工程 |
全日制 |
40 |
退役士兵计划 |
1 |
078000 |
药学(理) |
全日制 |
18 |
100700 |
药学(医) |
全日制 |
18 |
专业型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全日制 |
243 |
1:1.3 |
非全日制 |
6 |
少民骨干计划 |
0 |
退役士兵计划 |
3 |
专业型 (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联培计划)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全日制 |
78 |
九、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078000药学和100700药学专业可以互相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按调剂处理,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与同批次考生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行复试。
7.除符合以上条件外,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专业。我校非全日制只录取在职定向考生。报考全日制专业考生如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且录取时符合在职定向,可申请调剂。
(二)调剂要求
1.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有关调剂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网站。考生通过邮箱wangjuke@tust.edu.cn或电话022-60601995进行调剂咨询。
2.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至4月25日,按照调剂程序分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3.学院及时在系统中公布专业缺额信息供考生填报公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要求,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单独办理复试。
十、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前,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编辑到Word文档,文档以“2023硕士申请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
(一)准考证
(二)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三)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四)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尚未取得毕业证(入学报到之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入学报到之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五)《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七)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十)签字后的《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
(十一)复试费:90元/人(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纳)。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不予录取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单科成绩低于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未经我单位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二、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比较复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复试成绩总分相同,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二)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依照程序进行咨询及申诉。
十三、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禁止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严肃处理。
(二)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专家组成员应自觉服从我校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监督和检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复试规则和行为规范,不违纪、徇私舞弊。复试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面试无关的活动,保证复试过程中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打分并按照要求提交成绩。复试过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复试专家组成员原则上要到复试现场参加复试工作,因疫情防控原因确实无法到现场的,每场复试开始之前学院纪检部门要对其进行行为规范要求,并签订《复试专家组(线上)复试诚信承诺书》。
研招办将会同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院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含校外、校内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院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3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我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六)凡涉及到2023年硕士复试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招生咨询:
电话:022-60601995
邮箱:wangjuke@tust.edu.cn
申诉监督电话:022-606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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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