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专业建设提质增效、内涵发展的目标,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选﹝2019﹞10018号)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以合作院校为单位申报,即“我校与×××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2.项目应是短期(不超过12个月)境外交流项目;
3.拟申报项目由我校与合作院校签署有实质性合作协议,并可于2019年实施,拟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是免学费交流项目;
4.拟申报项目应已有本科生赴合作院校进行过交流学习或正在进行交流学习。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可申报。
二、交流形式
选派范围为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交流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或毕业设计,赴外方院校进行毕业设计的,应在交流当年6月前返校。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被选派本科生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学院按照起草要点(见附件)撰写、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的交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到教务处;
2.由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处审核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上报符合要求的项目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的项目。
3.项目获批后,由项目执行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经留学基金委审批派出。
四、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学院,在11月1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协议材料电子版发至liruining@tust.edu.cn。
联系人:李瑞宁 电话:60600275。
教务处
2018年11月7日
附件:2019年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doc